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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发布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各班级:


为推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总结阶段性成长历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现进行2025-2026学年度素质综合测评,具体流程如下:

1、成立评议小组

研究生各班成立评议小组,包括各班班主任、班长、班级骨干(包括班委、党支书等)、其他学生代表等,综合解决在素质测评过程中的加分评定等问题。

各系跨年级设立协调机制。班长负责回复班内以及跨年级协调小组的争议处理结果。

若跨年级单元未能解决争议,异议由学生本人实名上报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详述个人主诉及处理流程,由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会商。争议处理结果秘书处反馈学生

2、素质综合测评范围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所有上一学年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出国交换生等)均可进行素质综合测评。硕转博同学在原硕士班级参评。

3、基本素质测评

民主评议加分:由评议小组统筹,以灵活的形式,组织各班同学进行班内民主评议。若超过参评总人数60%(含)的同学给被测者的评级为合格,则认定该生的基本素质成绩为A档,加17分。若得到的合格评级数量低于总数的60%,则认定该生的基本素质成绩为B档,加16.5分。班级自组织的活动出勤率达50%以上的增加1分,不足的50%的不增加分。(本条适用于2025-202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该学年基本素质成绩上限为18分。)

2.综合素质拓展加分: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思政教育及学术素养类活动,提升第二课堂育人实效,特设立本加分项。每学年累计参加学校及学院指定活动,达8次加1分,达16次加2分(上限2分)。具体活动清单以学工办后续每次发布的活动通知为准,每场活动实行现场签到签退。(本条自2026年9月1日起生效,自2026-2027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时正式启用。)

基本素质测评结果确定后,9月11日(周)24:00前由班长反馈至班级内各同学。

4、个人裁定分数并提交

参评个人根据下列评分规则简表及附件2《北京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实施细则》自行裁定分数,并于9月11日(周)24:00前完成下列工作:

(1)填写表格附件3《2025-2026学年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附件4《2025-2026学年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个人成果申报表》、附件6《社会工作加分申请表》(若有)。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论文全文及分区截图、著作封面及版权页、专利证明、竞赛证书、院外社会工作证明、志愿服务证明等)。上述材料放入同一文件夹,文件夹以“学号+姓名”命名。文件夹请勿压缩,交给班长。【请严格遵循格式要求】

(2)如有国防军工报告等成果需要认定,请填写附件5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国防军工报告加分建议评议表,具体认定流程请待后续通知。

(3)前往“校内门户-学工部业务-素质测评”进行系统填报。操作指南参加附件8《素质综合测评操作指南(学生版)》。

以上材料若出现个人弄虚作假行为,经核实将直接判定为素质综合测评不合格,失去奖励奖学金参评资格。

5、简版评分规则(详细版本参见附件2《北京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实施细则》):

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简表


内容

分值

评分方式

备注

基本素质

思想修养;

行为规范;

学习态度;

身心健康

本年度满分18分

民主评议加分:由评议小组统筹,以灵活的形式,组织各班同学进行班内民主评议。若超过参评总人数60%(含)的同学给被测者的评级为合格,则认定该生的基本素质成绩为A档,加17分。若得到的合格评级数量低于总数的60%,则认定该生的基本素质成绩为B档,加16.5分。班级自组织的活动出勤率达50%以上的增加1分,不足的50%的不增加分。(本条适用于2025-202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该学年基本素质成绩上限为18分。)

各年级小组以合适、灵活的方式进行测评;

有下列情况者认定为基本素质测评不合格,为0分:

(一)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受到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者。

(二)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学业学术

学业成绩;

学术科研

学业成绩60+学术科研加分

上一学年度出现两门或以上课程不合格者学业成绩为0分,反之为60分;科研加分见备注

科研加分分为:

(一)论文(二)学术专著(三)知识产权证明

三个方面加分,详情参看附件2《北京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实施细则》

实践能力

社会工作;

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竞赛、创新创业

满分20

学工办测评+班级测评+个人申请

有院外“社会工作加分”的同学,需在9月11(周24:00前提交相关材料至各班评议小组,进行评定加分。

几点说明:

1.在正式出版刊物、会议发表的学术论文,根据论文基准分乘以作者权重得到加分分值,研究生每人在参评年可申报的论文(含科技报告)数量上限为3篇(含)。附件2《北京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实施细则》中的附表1专业top期刊加分同新锐一区/Top。

2.“社会工作”的加分方法可参见《北京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项及附表2《社会工作加分参考值》,但具体加分值需由各班评议小组审定并报秘书处备案。如在校级学生组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学生社团)担任主要负责人职务、在学校职能部门担任学生助理和学生兼职辅导员的同学,需在9月11日(周五)24:00前提交附件6《社会工作加分申请表》及工作鉴定(相关单位盖章)扫描件至各班评议小组。

6、审查汇总及公示

各班班长收到参评成员提交表格及相应材料后审查加分材料情况。经工作小组审查无误后,班长将本班同学填写的附件3《2025-2026学年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汇总为《XX班——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并根据总分排序;将统一专业同学提交的文件夹放到同一个文件夹下。

9月12日(周)24:00前各班班长召开素质综合测评结果汇总会议。各班班长将《XX班——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和整理好的文件夹交学院评奖评优秘书处,统一邮件发送至smes_xgb@163.com,邮件标题为【XX班——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秘书处将在学院“学生天地”网站发布本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公示通知。各系同学可以查看本系所有参评同学情况。

7、北京大学心理普查工作

本年度参加综测及后续评奖评优的同学均需完成北京大学心理普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1) 测评时间: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25日

(2) 测评方式:使用自己的学生账号登录校内门户——选择“学生心理健康”模块——选择“测评档案”——点选“开始答题”

(3) 备注:本次测评结果数据由北京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统一保管。学生心理中心将根据《精神卫生法》和《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严格保密个人信息,测评结果对学生的成绩评定、升学、就业均无任何负面影响。

 

 

 

附:日程表

9月11日(周五)24:00前

学工办将院内社会工作加分情况反馈各班级

9月11日(周五)24:00前

社会工作加分申请提交完毕

9月11日(周五)24:00前

学生将所有参评材料放入同一文件夹,请勿压缩,提交给班长。各班级审核同学提交的材料。

9月12日(周六)24:00前

全班综测汇总、排名,各班进行内部公示

9月14日(周一)24:00前

秘书处汇总并公示综测结果

9月14日-9月25日

完成北京大学心理普查工作

 

人:伊老师

电子邮箱:jane_yi@pku.edu.cn

附件下载链接:https://disk.pku.edu.cn/link/AA10A89590237840B28E05AAF7F80ED13A

提取码:mech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秘书处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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